姿勢選定後,就要定其神,立其意,使思想有所寄托。所謂立其意,即開始內視。
意,分立意、守意、用意三種。立意首先要斂神,即在思想集中、排除雜念之後才能立意。立意,必須從身體某個部位開始。
守意必須在立意基礎上進行。例如立意在手,思想就要守住手部,可假借手部浸入熱水中的經驗,使手部產生熱,也可使手產生脹或麻等的感覺,但必須守住,不讓它跑掉、消失。若是這種感覺忽然消失,這說明沒有守住,必須重新立意,守意。
用意,須在立意、守意的基礎上進行。用中有立,立中有守,守中有用,三者混為一體。例如,立意在手,守之使熱,須使用意識誘導把手上的熱向胳膊上發展,胳膊有了反應後,再誘導它往肩、背、胸延伸發展,直到全身。經過用意發展產生反應後,必須用守意鞏固它。
經驗證明,在站樁中上肢與上半部的反應較明顯,中部與下半部的反應不明顯,其原因在意念不平衡。因此,意念誘導要上三下七,手三腳七,亦即手上用三分意,腳上用七分意,使全身反應均衡。
一般,人們經過站樁功的假借、內視鍛煉後,身體的反應與變化約分為三個階段。
第一階段:經過守意、用意之後,即出現熱、脹、麻、肌肉跳動、抖動、皮下蟲爬感、腸胃蠕動、腹鳴、出虛恭、打呵欠、流眼淚、流鼻涕、易飢餓、食量增加、精神振作等。但這些現象因人而異,有人出現這些反應,有人出現那些反應,並非全部出現。 |